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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案例

山东菏泽县李老太欲向二个儿子追索赡养费,听邻居小刘说,必须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李老太有些犯愁,因为3个儿子常年在外打工,已有多年未回家。且三个儿子现在分处青岛、济南、泰安三个城市,如果一一讨要生活费则要周转于三个城市之间。李老太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其所在的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起诉,没想到法院竟然予以受理。后李老太认为,是法院对自己的情况进行了“特别照顾”。其实,虽然本案允许原告李老太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确实是出于方便原告诉讼的考虑。但是法院的受理案件的行为是依法作出的,而并不是对李老太的“特殊照顾”.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几个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提起的追索赡养费的诉讼应当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李老太向分处青岛、济南、泰安的三个儿子索要赡养费的情况正符合了原告所在地管辖的例外规定,依法应当由原告李老太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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