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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是什么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是什么?债务人因某种情况无法实现债务,而债务人履行不能不包括哪些情形,会有什么后果?债务人能够履行而拒绝履行的构成要件、发生时间、法律后果是什么?迟延履行等等。接下来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履行不能由于某种原因债务人无法实现债务之内容的事实状态。

  1、履行不能不包括下列情形

  (1)履行困难。

  (2)债务人缺乏资力。

  (3)选择之债中尚有可选择的给付。

  (4)货币之债和利息之债。

  2、法律后果(因是否可归责于债务人而有所不同。)

  (1)可归责于债务人时

  A、债务人履行原债务的义务免除。

  B、债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C、债权因合同而生的,债权人可解除合同(解除权),并请求损害赔偿。

  D、如果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也可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原标的物履行,即代物清偿。

  (2)不可归责于债务人时(如不可抗力)

  A、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B、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履行的,可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C、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的理由,并提供有关的证明。不及时通知,造成损失,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

  D、债权人取得代偿请求权。

  E、若为合同之债,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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