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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收账收账策略之优先受偿权法

    成都成信达收账(:)与您签订调查保密协议,以保护客户的合法利益,决不向其它任何人透漏露姓名调查取证信息,全力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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